snotboy 发表于 2015-1-26 22:55:07

版主,请你留意我





大家好,我叫snotboy,我是1月8号注册为这个网站的会员。
消息为证:
2015-1-8 21:46尊敬的snotboy:

恭喜您已经注册成为NtrQQ Studio.的会员
然后,我为了升级不择手段,不小心恶意灌水(真的是不小心,试问谁会认真看版规哦,不吃过亏都不会认真看呢。。。懊悔中。。)在1月11日被版主认定为恶意灌水。。。有消息为证:2015-1-11 16:10您已被 Patriot 禁止访问,期限:14天(0:代表永久禁止访问),禁止访问理由:N次连续恶意灌水
关了小黑屋14天后,今天我重出江湖,当然不会再犯灌水啦。。
刚刚我认真看了一下灌水处罚方案


(暂行)灌水处罚方案:
1,初犯者(注册论坛不超过24小时的),所发出的一切灌水贴,均做删除处理,若帖子数量较大,直接删除整个主题。
2,已注册会员(注册论坛满48小时的),一律视为,已经阅读本申明。声称自己没有阅读的言辞,一律无效!
      同上,所发出的一切灌水贴,均做删除处理,若帖子数量较大,直接删除整个主题。
3,发展中用户(注册论坛超过3天的),恶意灌水,一律删除主题或者禁访3天。
4,培养中用户(注册论坛超过10天的)恶意灌水,禁访7天。
5,老用户(注册论坛超过15天至3个月的),恶意灌水,禁访14天。
6,资深用户(注册论坛超过3个月至半年的),恶意灌水,禁访1个月。
7,元老级用户(注册论坛半年以上的),恶意灌水,禁访3个月。


请留意第3条。。。
我是1月8号注册,而是在1月11号被认定为违规灌水。
所以我属于的是   发展中用户(注册论坛超过3天的),恶意灌水,一律删除主题或者禁访3天。




那版主为什么禁闭我14天了。而且还扣了我100+的积分。。。。。。我又不是老用户。。。


我希望版主能考虑一下我的感受。。
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;不难于听言,而难于言之必效。




我们实在有太多冤假错案,看过新闻,都知道念斌投毒案,呼格吉勒图错案,余祥林冤案等等,
我今天说出来不是为了表面我被冤枉,我的确违纪了,但是在处罚度量中,没有严格的标准。。。。

以上仅仅为我个人牢骚,如惹怒版主,我能自行删除,但是不要封我IP,不要人肉我。牢骚后我只想安安稳稳升级,然后厚颜无耻地使用贵站的珍贵免费资源,无意冒犯,多有得罪。。。




心有予悸 发表于 2015-1-26 23:37:08

楼主好可怜啊#pao26#

snotboy 发表于 2015-1-26 23:44:21

心有予悸 发表于 2015-1-26 23:37
楼主好可怜啊

现在想想还真是心有余悸

secessionn 发表于 2015-1-26 23:56:42

知错就改仍就是好样的,呵呵!

whbchj22 发表于 2015-1-27 09:33:14

我的另外一个账号是在1月20日左右注册的,在当天回复了相同内容的帖子大概有8条吧,被直接永久禁了,太夸张了

点点 发表于 2015-1-27 11:26:53

#pao11#我跟着升级

智丶ChZF 发表于 2015-1-27 13:53:50

管理有自己的标准:https://bbs.ntrqq.net/thread-9014-1-1.html
与版规无关,慎重!

不再相信 发表于 2015-1-27 15:54:12

#pao22#我都是认认真真发帖的,,可惜审核的人跟那什么一样,,审核好久都审核不好,一直审核中,我是想给广大坛友谋福利的。唉。悲剧呀。

kekeones 发表于 2015-1-29 10:03:54

知错能改是好事~~~~

nwpujr 发表于 2015-1-29 10:34:57

楼主不容易呀。

aab0aab 发表于 2015-6-24 17:39:57

楼主好可怜,但是也不能疯狂灌水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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